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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对所有人脾气都很好,除了我。
我闺蜜一直劝我说这样拿着我钱,却连取悦我都不会的男的要来有什么用。
我每次下定决心,想要很高冷很拽的回去跟他说。
老子不要你了。
可是每次回家看见他,洗完澡,穿着黑色浴袍,水滴一路滑过他的胸肌没入那人鱼线下时,我什么狗屁都不记得了。
脑袋里只有他那若隐若现的身材。
我兴奋的猛地扑过去,想要把头埋进他的胸肌里,幸福的蹭蹭蹭。
然后他把我推开了,他说他有事,然后回书房里面去了。
我有些沮丧的蹲在原地,
我知道他不喜欢我,
我样貌顶多算得上是清秀耐看,
和他的前任白月光比起来,
可能给他擦鞋都不配。
要说不是因为钱,
哪轮得到我这个土狗呢!
我以为我能跟小说里的女主一样天天缠着他,总有一天他也会喜欢上我。
简直是放屁。
三年了,我包养他三年了,他不给亲、不给抱、也不给摸。
每次我恼了,强行想要抱抱他或者亲亲他,
他总是黑着个脸,说我脑袋里能不能装点其他健康的东西。
他除了不喜欢亲近我,其他有些时候还是很好的。
我经常上课不吃早餐,后来有一次胃病发作了。
他连忙从外地赶了回来,照顾了我一天一夜。
虽然嘴里还是没什么好话,一直念叨着我活该、自作自受。
但我知道他还是关心我的。
从那以后,他都会早上起来给我做早餐。
虽然我很讨厌,吐司里面加生番茄和鸡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