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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3节(第1页)

叶明强是某市一家地方晚报的记者,业务能力很强,但有点贪财好色的小缺点,有过一些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的传闻。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当晚他会出现在那位富豪的别墅里,没有人知道他和死者的关系,无论警方怎么讯问,他都守口如瓶、坚决不肯交代。他只是一直反反复复地诉说着同一件事。

“我没有杀他,他是自杀的!”叶明强说,“我根本就没有碰他,是他自己拿起刀来,自己一片一片地把身上的肉割下来的!”

任何一个稍微具备一点生理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他的话,但叶明强始终坚持着不改口。而在那一夜的惨案发生之后,他的精神也越来越不正常,经常在审讯中突然陷入无法自控的癫狂状态,夜里睡觉更是时常在噩梦中发出响亮的尖叫,以至于被同室的看押犯连续殴打。

最终,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,并且很快转移到了重症病区。

而现在,根据黄力所提供的最新消息,这个名叫叶明强的杀人嫌犯,已经割腕自杀了。

“唉,我们在网上还挺聊得来的,”黄力说,“之前科比来中国的时候,每次他都抢着去做现场报道,给我们发回来好多照片。”

冯斯无法理解这种狂热的偶像崇拜情结,他只是单纯地对这桩奇案感兴趣。但叶明强刚刚去世,他也不好显得太过冷血,只能耐着性子听黄力讲了很久他们这群球迷之间的往事,直到黄力眼泪汪汪地说出一句“这样也好,至少他不用亲眼看着科比退役了”,才插口问:“你觉得叶明强真的是疯子吗?”

黄力想了想,犹犹豫豫地摇摇头:“我不那么觉得。他的性格的确是稍微有些偏执——球迷的性格都偏执——但是头脑一向很清醒,是个聪明人,不像精神有问题的样子。”

“那你知道他为什么会在半夜三更去找刘鑫吗?会不会是像网络上猜测的那样,他是掌握了刘鑫的什么把柄、跑去讹诈的?”冯斯又问。刘鑫就是那个年轻的富豪,靠着一款独具匠心的手机app掘到第一桶金,创业一年后拿到了一亿五千万美元的融资,一时间成为青年创业者们的偶像。

“这个还真不好说,我只能说,按叶明强的性格,有可能做出这种事。”黄力说,“以前我们一个球迷论坛搞线下聚会时,叶明强去过,据接触过他的朋友说,叶明强喜欢蹭点小便宜,在钱的事情上很较真。在这种网友的聚会上尚且如此,我估计他应该是一个很爱财的人。”

冯斯点点头:“的确有这种可能性。也许刘鑫真的有什么把柄握在他手里?”

“那我就不清楚了。”

下午的集体活动结束后,冯斯回到房间,不知道怎么的,心里总觉得有些事情挂着放不下。越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着,那种隐约的不安就越发强烈,似乎是有什么极其重要的线索在自己的身前掠过,却没有能够伸手抓住。

这是怎么了?冯斯琢磨着,回忆着自己这一天的活动。是因为早上护士给他拿药时脸色不太好看令他起了疑心?是因为还在惦记着曾炜和父亲的关系?是因为午饭没有见到黎微所以不大放心?还是说,因为和黄力的交谈,又回想起了那桩血腥怪诞的案件,因而有些瘆的慌?

最后他自嘲地摇摇头:反正现在想什么都是多余的。他甚至连回校上课都不行,只能呆在这个精神病院里装疯子。说到底,一切都怪哈德利教授,如果他不死……

哈德利教授?

哈德利教授!冯斯握紧了拳头,猛然醒悟过来。原来那种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不安的感觉,就是来自于这个死老头——哈德利教授的死法,以及自己莫名其妙身背的杀人嫌疑,难道不是和刘鑫的惨死有些相像么?尽管老头儿的死状并没有那么惨烈,但至少也是遍身伤口,身处现场的自己也并不记得曾经行凶。

两人的死法有共通之处!

他一下子从床上弹起来,有些兴奋地在病房里走过来走过去。是的,这两件事情的确有一些近似的地方,其区别只是在于程度的不同。虽然他还不明白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,但他心里却深深希望这二者的性质是相同的,因为那样就可以证明他的无辜。

当然,要完成这个推理链,首先需要证明的是叶明强说的是实话而不是谎言。所以,他必须尽快查清楚这桩案件的前因后果。尽管连警察都还没能摸清真相,区区冯斯就想要越俎代庖扮演安乐椅神探,未免有些自不量力。

“就算是痴人说梦也得试试,”冯斯锤了锤自己的额头,“总不能一辈子躲在疯人院里吧?”

他也不去打扰宁章闻,自己先用手机搜索叶明强和刘鑫的资料,具体情况和黄力所说的差不多。叶明强是个颇有贪欲的记者,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被举报,但由于没有相关证据,并没有被起诉,只是遭受了内部处分。此人脑瓜灵活,嗅觉独到,在挖掘隐私方面颇有一手,微博上也曾有人指名道姓地骂他,但还是苦于没有证据,除了骂两句,并不能干别的。甚至还有人公开找叶明强约架,但叶明强完全不予回应。

可见此人不但能敲诈勒索,行事还非常谨慎,冯斯想。单纯地想要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他敲诈刘鑫的证据,可能性基本为零。倒不如换一个思路,查一查刘鑫这位网络时代的新贵的动向,也许能发掘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。

“刘”是中国总人口排名前几位的大姓氏,而三金为鑫,所以“鑫”也是希望自己子女富贵的中国人最常给子女起的名字。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,光是各种社交网站上同名同姓的人群就能找出几百上千号,再加上手机屏幕大小有限,搜索过程实在痛苦不堪。好在这位有钱的刘鑫总算不大不小算是个名人,有关他的新闻往往排名会高一些。

在搜索引擎网站上翻了好几十页,手指头都快要抽筋了,冯斯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里。正当他觉得有点头晕眼花的时候,突然之间,两个令他极度敏感的字眼从屏幕上跳了出来。

“西藏”。

冯斯的眼睛立刻睁圆了,他伸手点开这个链接,发现它的指向是刘鑫所拥有的网络科技公司的官网,并且早已被删除,幸好还有旧网页搜寻工具可以还原。这是一条用于企业形象宣传的公司新闻,时间在两年之前,主要内容很简单:公司总裁刘鑫前往西藏,参加了一项极富危险性和挑战性的活动:徒步穿越羌塘无人区。

新闻后面附了一连串的简历,意图说明刘鑫并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去出风头博眼球的无知土豪,而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徒步穿越者和野外生存专家。冯斯一条一条地看下去,假如这些罗列的条目都属实的话,这个刘鑫还真算得上是个探险专家,已经先后征服过国内多个危险地域。

而这一次,他的挑战项目,是广袤的羌塘无人区,雪域高原上的生命禁区。

西藏。羌塘无人区。这两个词汇已经是第二次出现在冯斯的视线里了。

穆子健被杀前,曾经对着哈德利教授大喊“我们在西藏见过!”而此前几个月,和穆子健一样去往西藏考察的专家们陆续被害,他们所考查的墓葬的方位,正是在羌塘无人区里的某一处。

冯斯敏锐地意识到,这绝不是巧合,西藏和羌塘无人区,多半就是导致刘鑫和叶明强发生联系并最终被害的关键。他忽然间有了一种大胆的假设:刘鑫会不会也在无意中发现了那个神秘的地下墓葬群?

墓葬群里到底藏着什么东西,能这样操纵人的生死?

他定了定神,继续翻看公司页面,发现不只是这条新闻被删除了,后续也再也没有任何新闻提到刘鑫的这次西藏之行。看来是出于某些原因,公司把这一趟原本算得上是提升企业文化形象的旅程彻底抹去了,幸好搜索引擎上还留下了蛛丝马迹,幸运地被冯斯发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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